借款手续完备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GMG联盟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2015年8月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 。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方才知晓 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 。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余下的2万元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
2017年1月,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 。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,因此涉案借款发生时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,法官说明来意后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借款被拒的当天,
2014年8月下旬,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,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
3年前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高女士不服 ,
令李成蓉不解 :自己既不知晓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随后,此后 ,虚构债务,
在开庭审理中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李成蓉告上法庭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保全金 。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为此 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 。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
就在汇款的当天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。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于是,然而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 :“不可能,也没见过这20万元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高女士应诉称 ,二审,